本帖最后由 隨州日報 于 2019-7-29 09:59 編輯
近日,由曾都區(qū)檢察院提起公訴的,被告人周某某、胡某某等21名出租車司機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、尋釁滋事罪一案,在法院開庭審理。當天,21名被告人及其21名辯護人均到庭參加庭審,整個庭審歷時近13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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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7-29 09:58 上傳
庭審現(xiàn)場
公訴人指控,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,周某某、胡某某以出租車群體微信群為平臺,分別利用自己微信群主身份的影響力,長期糾集在一起,形成以周某某、胡某某為首的層級清楚、分工明確的惡勢力犯罪集團。
該犯罪集團為獲取不正當利益,組織、領導、策劃部分隨州城區(qū)出租車司機實施五起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犯罪行為,采取圍堵、攔截、逼停、“做籠子”的方式,私自打擊“黑車”,實施了十二起尋釁滋事犯罪行為,造成兩起交通事故、三人輕微傷的嚴重社會后果。
該犯罪集團聚眾威脅政府、行政執(zhí)法人員、人民群眾,嚴重擾亂了隨州的社會秩序、生活秩序,在運營行業(yè)欺行霸市,社會影響極其惡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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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訴人宣讀起訴書
庭審過程中,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,控辯雙方就起訴書所指控的事實對被告人進行發(fā)問,針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舉證、質證,并在法庭的主持下就爭議焦點充分發(fā)表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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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該案涉案人數(shù)眾多、案情重大復雜,法院將綜合全案證據(jù)、充分考慮控辯雙方的意見后擇期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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