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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TA的每日心情![](source/plugin/dsu_paulsign/img/emot/kx.gif) | 開心 2016-5-21 13:5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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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到天數(shù): 60 天 [LV.6]常住居民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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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州論壇訊 通訊員宋靜媛、汪玲玲報道:便捷的移動支付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青睞,有人說:“出門只要帶好手機,再也不怕小偷惦記!”真是這樣嗎?近日,曾都區(qū)檢察院受理了一起支付寶搶劫案——, W% o0 @0 d8 g+ s8 ?
被害人劉某與被告人郭某曾在一起務(wù)工而彼此熟識,因兩人是同鄉(xiāng)所以時有聯(lián)系。2016年8月,郭某稱自己手頭緊張向劉某借錢,劉某同意后,通過支付寶轉(zhuǎn)賬借給郭某2000元。幾天后,嘗到甜頭的郭某謊稱其爺爺住院急需用錢,再次向劉某借錢,劉某沒有懷疑,通過支付寶轉(zhuǎn)賬借給郭某12000元。
' H( h+ }0 ^& \/ t- I" C 一天晚上,郭某約劉某見了面,并謊稱自己沒有交通工具回家,于是劉某便好心提出愿意騎摩托車送郭某回家。途中,蓄謀已久的郭某始終不告知對方自己的真實住址,并將劉某引至河堤,趁劉某不備,取出隨身攜帶的刀子朝劉某腹部捅去,逼問劉某手機支付寶密碼,隨即將劉某支付寶中的近6000元基金提現(xiàn)。隨后,郭某不顧劉某傷勢嚴(yán)重,獨自逃離現(xiàn)場。次日凌晨,劉某被巡邏武警發(fā)現(xiàn)并送至醫(yī)院搶救。/ q" G+ \7 y6 m; C; E2 ^/ {
檢察官認(rèn)真審查案件后認(rèn)為: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用暴力手段,劫取他人財物,侵犯了公民的財產(chǎn)權(quán)利和人身權(quán)利,應(yīng)當(dāng)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(zé)任,并向法院提起公訴。最終,曾都區(qū)法院判處郭某有期徒刑3年10個月,并處罰金。
7 j n, T$ n( { 曾都檢察院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群眾:交友一定要慎重!出門在外切記人身安全和財物安全,不要輕易借錢給熟悉的“陌生人”,盡量避免夜晚獨自外出,如果晚上一定要出門,請千萬不要行至人煙稀少地帶,避免給壞人以可乘之機。# ~: J# j1 m) ]) {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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