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隨州日報 于 2020-2-19 22:39 編輯
刑事拘留5人 行政拘留23人 隨州市公安機關嚴查嚴管嚴罰違規(guī)出行人員車輛
隨州日報訊(全媒記者劉詩詩)“經過學習,我深刻認識到錯誤,深表歉意,保證不再擅自外出?!?月19日上午,市民祝某因違反禁令外出,被曾都警方強制帶走,并在曾都學習點強制學習3小時。據(jù)悉,截至目前,全市已組織100余名無正當理由外出人員強制學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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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2-19 18:28 上傳
2月16日,我市發(fā)布《隨州關于升級小區(qū)(村)疫情風險管控的通告》,2月18日,我市再次發(fā)布通告,進一步明確了違反疫情風險管控措施的處罰標準。市公安部門全面升級了社會面管控,嚴查、嚴管、嚴罰違規(guī)出行的人員、車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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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2-19 19:01 上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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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2-19 18:28 上傳
市公安民警加強了巡邏力度,對無正當理由外出的人員,一律交由各縣市區(qū)組織集中強制學習,對不聽勸阻的,一律處以10日以下治安拘留;對違反要求外出的車輛一律扣押,對當事人處10日治安拘留并處500元罰款。同時,將違反規(guī)定人員的信息上報相關部門,一律納入失信人員名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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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市公安機關快偵快辦各類涉疫違法犯罪案件,保持對涉疫情類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震懾力度。凡涉及疫情違法犯罪、行政拘留的一律不暫緩執(zhí)行;刑事拘留的,直接送進看守所。自1月24日至2月18日,全市公安機關已偵辦涉疫各類案件49起,其中刑事案件5起,刑事拘留5人;行政案件44起,行政拘留23人,罰款13人,警告18人。曾都區(qū)南郊辦事處紅山頭村凡某某不戴口罩違反禁令外出,將勸阻的執(zhí)勤干部打傷,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。隨縣小林鎮(zhèn)大坡嶺村周某不聽勸阻,駕駛摩托車沖撞設置卡點,毆打卡點執(zhí)勤人員,致使兩人受傷,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。廣水市余店鎮(zhèn)興隆街村廟灣楊某等5人在疫情爆發(fā)期間聚餐、飲酒、打牌,被行政拘留五日,并處罰款五百元。曾都區(qū)東城辦事處漢東星都梁姓父女強行外出遭拒后,辱罵、威脅、推搡執(zhí)勤人員,梁某某(女)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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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公安部門提醒,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切勿以身試法,市公安機關對任何擾亂、阻礙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,將依法嚴厲查處,絕不姑息!
責任編輯:黃芳芳
來自: Android客戶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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